首页 > 大生态成果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贵州·生态文明试验区网 > 大生态成果

贵州:守护绿水青山 “利剑”行动显成效

  • 时间:

    2022/08/23

  • 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08/23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记者 黄晓云) 8月23日,记者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1年5月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以来,我省共出动执法人员90190人次,检查企业39082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24件,行政处罚金额15269.2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05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3件,有效遏制我省生态环境领域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守护了绿水青山。

执法人员检查企业有无偷排漏排现象

  据悉,“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强违法线索的排查核查,结合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从严排查整治;二是加强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针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按照曝光一批、处罚一批、整改一批、移交司法一批的方式分类处理。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部署,采取对突出重点行业全面开展集中打击;强化线索摸排,全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开展交叉执法,加强跨区域流域联合执法,加强司法联动开展专案督办等措施,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督察人员通过智能监控设施核查企业排污情况

  2022年以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两批共6个典型案例。第一批共3个典型案例,涉及1个私设暗管排污案、1个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和1个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案。其中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国照腾龙煤矿私设暗管排放矿井废水案、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瓮安县永和镇瓮安煤矿,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外,公安机关还依法对其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行政拘留。黔东南天晋机动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案,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罚款。

  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3个排污许可违法案件。其中,贵州亚亿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案、安顺黔隆钢化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案、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盘州市仲恒煤矿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案件等三起案件,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罚款。

  一审:龙继睿

  二审:李莉丹

  三审:肖露

最新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