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吹响了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冲锋号。
为全面准确理解《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的丰富内容和科学内涵,更好地凝聚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奋进力量,由省委政研室牵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大数据管理局、省社科院等部门(单位)参与,共同组织编写了《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关键词解读》。
全书收录《报告》关键词151条,分为战略类、脱贫类、经济类、生态类、文化类、社会类、党建类,每个词条按概念内涵、缘由演进、实践成效等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理解其微言大义、科学内涵,将更加有效地全面推进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落实。
多元化投入保障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指出:“完善多元化投入保障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绿色发展市场规则和管控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游与下游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尽快出台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在八大水系和草海实施生态补偿。推动地区间搭建协商平台,建立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要求: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护者受益、污染者(破坏者)赔偿、受益者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贵州省完善多元化投入保障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在清水江、红枫湖、赤水河及乌江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颁布了《贵州省清水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贵州省红枫湖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办法》《贵州省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贵州省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办法》。制定了《赤水河流域建立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制度》。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提出在森林、水流、草地、湿地、耕地等五个重点领域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提出在重点生态功能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结合生态补偿推进精准脱贫等七个方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二是积极推进生态补偿试点工作。2009年起,贵州省先期于清水江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主要遵循“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结合省内流域实施情况,逐步在清水江、红枫湖、赤水河、乌江推广实施。三是优化财政资金供给和补偿机制。贵州省已逐步将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至8元,截至2016年底,已累计到位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8.06亿元,有力推动绿色贵州建设。通过优化供给机制和丰富支持措施,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
通过实施多元化投入和生态补偿,主要河流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清水江流域实施生态补偿五年来,黔南州、黔东南州等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清水江流域水质得到大幅改善。乌江沿河出境断面水体中总磷浓度为0.13mg/L,较2015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4%。红枫湖流域水质总体良好,常年保持三类水质要求。赤水河流域水质总体良好,所有监测断面均达到规定水质类别,出境鲢鱼溪断面稳定达到二类。(来源:当代先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