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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下达今年第一批1.5亿元农村住房保障省级补助资金

2020-05-07 15:08
来源:贵州日报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贵州省下达2020年第一批农村住房保障省级补助资金,共计1.5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农村住房保障查缺补漏工作中发现的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的新增危房改造等工作。

  4月29日,为认真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动员大会要求,根据《贵州省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整改方案》工作部署,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农村住房保障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将2020年第一批省级农村住房保障资金下达至全省各级相关部门。

  根据该通知,此次下达的资金共计1.5亿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农村住房保障查缺补漏工作中发现的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的新增危房、经移民部门批准退出易地扶贫搬迁后实施就地改造的危房,需拆除的危房,各地利用农村闲置公房兜底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的修缮加固工程,各地自行实施的经扶贫部门认可的边缘户危房改造、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人畜混居整治等工作。

  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以及“9+3”贫困县(区)中的非直管的晴隆县、榕江县、七星关区办理资金调度,其他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办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和规范补助资金的拨付,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好全省农村住房保障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有关规定,该资金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可统筹整合使用,并按照县级制定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使用。(罗亮亮)

作者:罗亮亮 编辑:龙继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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