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举措规范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制度化

2017-05-04 10:16  来源:贵州省环保厅网站

六盘水市六举措规范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制度化

  一是明确交办案件的办理内容。对每一个交办案件要求从核实核查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成因,研判和核准违法违规违纪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治理处置措施和行政、刑事惩处措施,及时办结案件等方面加以明确。二是实行“六个一”,建立和完善案件办理工作机制。要求县区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市直相关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具体负责案件办理工作,对每一个交办案件在第一时间成立专班,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收集资料,第一时间研判处置,第一时间反馈情况。三是严格交办案件办理时限。对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立查立办,迅速办结、及时反馈,要求承办案件的有关部门和县、特区、区每天上午12:00前将案件调查的情况报告以及相关附表上报;办结的案件须于当天下午16:00前将案件完整调查及处理结论情况报告和200字左右的新闻通稿上报。四是及时公开公布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收集各县、特区、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办理案件情况,全面汇总全市边督边改工作情况,及时报道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展和成效,以及典型案例,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五是严格执法。对企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从重依法进行查处。六是严肃追责问责。对交办的环境案件查处不及时、整改慢、效率低、不负责,未保持通讯畅通、不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和调查处理案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提出意见或处理过轻和遗漏的,不按时限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的行为,坚决进行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组织约谈、移交责任追究组启动问责等方式从严处理。

作者:王旺  编辑:秦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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