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晚报】贵州:12类保护区域自动进入红线名录

2017-02-07 14:01  来源:贵阳晚报

《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今后12类保护区域自动进入红线名录

  2月6日,记者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面积为56236.1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1.92%。为加强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特出台《办法》。

  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包括四大类12小类:即禁止开发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国家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其中,禁止开发区包括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今后新设立的以上12类保护区域自动进入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名录。

  《办法》共17条,包括制定依据、红线划定程序、红线范围、管理和保护原则、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职责、分级分类管控具体规定和要求等内容。将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分级管控,一级管控区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除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外,允许适度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此外,还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保护红线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等内容,从各方面加强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记者谭书婧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谭书婧 编辑:秦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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